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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7 15:26文章来源:365bet.com官网_365bet注册指南_365永久激活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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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府办发〔2022〕36号

        关于印发365bet.com官网_365bet注册指南_365永久激活怎么做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365bet.com官网_365bet注册指南_365永久激活怎么做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九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bet.com官网_365bet注册指南_365永久激活怎么做到的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月17日

         

         

        365bet.com官网_365bet注册指南_365永久激活怎么做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规范和加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

        第四条 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屠宰、养殖、酿酒、泡菜、豆制品等行业和中型及以上规模餐馆产生的废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第五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坚持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为主、规范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为原则,以“设施完好、运行稳定、水质达标、效益持续”为总体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得到良好运维。

        (一)平武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厕改的管理,明确厕所设施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确保厕改后废水不直排入外环境,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三)县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用“纳管模式”收治农村生活污水的城镇污水厂(站)以及管网等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收集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能够顺利纳管及有效处理。

        (四)县发展改革局按上级相关政策落实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五)县财政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安排和经费保障工作。

        (六)其他部门依据其职能职责做好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有动力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且技术不足以运维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设施运维管理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章 运维管理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类型和运行维护要求等,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模式及运维单位。

        对于规模较大或工艺相对复杂且对运维管理水平具有一定要求的有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维单位,有条件的地区可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统一运维。

        对于规模较小、工艺相对简单、操作简便或对运维管理水平要求不高的有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属地自行运维的模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得到良好运维。

        将无动力集中、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的使用、管理纳入各行政村村规民约,由村集体组织指导监督农户自行负责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运行正常。

        第九条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运维单位签订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行维护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运行维护范围、内容、目标效果、费用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 运维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服务合同约定,制定运维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建立运维管理台账制度,管理台账应包括巡查、设备检修及养护、运行故障及处理结果、进出水水量及水质监测、物资使用及污泥处理、运输、处置等。

        第十一条 运维单位应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以下的设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测;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含)-500吨/日的设施,每半年监测一次,全年两次,必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对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含)以上的设施,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开展监测。设有入河排污口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626)标准限值要求执行,鼓励在重要流域、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运维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鼓励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十三条 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的,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将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应急处理措施等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和平武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告(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维的,需同时抄报运维委托单位),并启动应急预案,限时完成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因不可抗力导致运行不正常的,运维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维的,需同时抄报运维委托单位),并启动应急预案,限时完成问题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进水水质、水量发生显着变化,可能影响设施出水水质的,运维单位应保留原始数据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保障污水达标排放。

        第十六条 运维单位应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平武生态环境局报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运维单位应在设施所在地公示运维单位名称、责任人、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采用属地自行运行维护管理模式的,参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资金保障

        第二十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出水水质监测的实际需要,科学测算运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测算结果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乡镇行政区域内位于国家大熊猫公园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根据测算结果由平武国家大熊猫公园管理机构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县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指导各乡镇开展测算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建立运维资金多元筹措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按照“污染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随自来水收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付费、村(居)民约定付费等机制,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污水治理和运行成本,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县财政局应会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加强对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的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

        第二十三条 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并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各乡镇人民政府、运维单位适当资金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委托专业企业运维的,按照委托方与运维单位订立的合同中载明的违约责任履责;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运维的,按考核评估管理规定扣减相应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分值。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四条 县人民政府应制定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

        第二十五条 平武生态环境局会同县委目标绩效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开展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平武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发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形的,应依法对运维单位进行查处,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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